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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司面向系统内招聘公告
时间:2018-10-13 15:07   来源:电网 招聘单位: 工作地点:
2018年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司面向系统内招聘公告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司于2007年4月成立,按照相关授权和规定,全面负责中国华电在上海区域的规划发展、工程建设、市场营销、生产经营、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公共关系等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上海公司面向华电系统内公开招聘公司本部6名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2.履职能力强。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能源行业及公司系统总体情况,有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和管理经验,工作思路明晰有序,有较强的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3.综合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为人先,锐意进取,善于学习,有较强的分析研究、沟通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4.作风形象好。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使权力、忠实履职、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切实维护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
  (二)资格条件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规范二级单位本部招聘管理的通知》(中国华电人函〔2013〕258号文),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历和资格:
  1.学历及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工作年限。从事与岗位对口的专业管理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低于3年),一般应具有基层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3.年龄。不超过45岁(197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岗位其他要求(见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
  特别优秀的人才,经上海公司党委会研究,报集团公司同意,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回避条件
  上海公司本部执行任职回避,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回避关系:与上海公司本部员工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或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人员。
  三、岗位其他应聘条件
  (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2.应聘材料提交格式及命名原则:一个应聘人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姓名”,例如“文秘文书+XX公司+张三”;文件夹内材料的命名格式为“材料名称+XX公司+姓名”,例如“应聘人员报名表+XX公司+张三”,依此类推;所有扫描文件均为pdf格式(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均需提供);文件夹最终形成压缩包,以与文件夹相关的名称发至联系人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并通知参加考试。原则上,按不低于2:1的比例进入笔试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低于2:1时,即出现单一应聘者时,应根据应聘人基本情况经上海公司党委会讨论并征求集团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招聘。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四)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考察相关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上报审批
  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办理人员备案手续。
  (五)录用
  向集团完成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被正式录用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专项考核评价。依据“工作需要、能升能降、能进能出、人尽其才”的原则,结合考核结果及个人能力专长等情况,参与基层企业动态交流或调整至其他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待来访。
  (三)凡正式录入人员,按上海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四)公司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户口和配偶工作等相关问题。
  (五)招聘工作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员工监督,人资部门履行招聘过程中的监督职责,监察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和上海公司有关监督程序和规定,行使执纪监督职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21-68988114,13681764622
  招聘邮箱:hrshchd@163.com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doc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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